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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科

作者:罗湖区卫生监督所 发布于:2011-09-30

 管理职能

1、制订职业卫生(含放射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3、负责辖区职业卫生(含放射卫生)的经常性卫生监督。

4、负责辖区内职业中毒的调查取证和现场处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群众投诉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6、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的执行。


联系电话:2540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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