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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罗湖区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的通知

作者:罗湖区卫生监督所 发布于:2011-09-10

关于开展罗湖区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更好地提高全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全面推进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根据《2011年深圳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及配套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深圳市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的通知》的统一安排,本所决定在全所卫生监督业务人员中开展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工作,请认真组织学习,安排参加测试。

 

罗湖区卫生监督所

年九月十九

       

罗湖区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全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全面推进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现决定开展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罗湖区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工作小组,负责开展相关具体工作

  长:陈艺娟

  员:陈学军、聂亚涛、王道才、马俊华

二、测试时间

9月下旬(初定928日,如变动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测试人员对象

参加测试对象为全所在编和非在编卫生监督业务人员,50岁以上人员可自愿参加。

四、测试内容

(一)范围

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内容涵盖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题目范围不超过《深圳市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题库》(见附件1)。

(二)题型

题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共计200道。

(三)答题时间:120分钟

五、结果评定及应用

测试成绩评定情况纳入2011年科室绩效考核(科室及个人)标准。并作为参加深圳市卫生行政法律知识水平测试选拔对象参考。

附件: